她还没说话,秋唯接着说道:“万紫千红这个名字,其实算是我起的。”
“哦?”
“大力还在莞城的时候,有一次我们聊到他那十几个夜总会的名字,每一个我都不满意。
“然后大力就说,唯唯,那你说什么样的名字才好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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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口就说了个万紫千红,大力立马拍大腿说好,说要是以后还要开店的话,就用这个名字。”
佟丽娟微微低头,“你不是一直不喜欢大力开夜总会吗?”
“以前是,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以前我为什么反感夜总会?是因为总觉得那种地方很乱。
“走入社会的时间长了,慢慢的发现,乱的何止是夜总会,夜总会之外的地方也乱,甚至比夜总会更乱。
“还有就是,不喜欢他开夜总会,是因为担心他跟那些莺莺燕燕走得太近。
“其实吧,卖猪肉的人从来不偷肉吃,因为他天天跟猪肉打交道,看见猪肉都烦了,倒是那些一年难得吃顿猪肉的,巴不得把整个猪肉市场都买下来。
“我有个同学,她老公以前条件不好,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总是吃最便宜的饭菜,经常青黄不接。
“人嘛长得也比较普通,没有一个女生愿意跟他在一起,就连做普通朋友人家都不愿意。
“后来毕业后,我这个朋友勉强跟他在一起,结了婚。像这种人,应该懂得珍惜幸福生活了吧?”
“那当然。”佟丽娟点了一下头。
“错!结婚后,这个家伙努力奋斗,加上运气也比较好,一年多就成了千万富翁。
“千万富翁对于佟姐你这样的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个几年前还连饭都吃不饱的人来说,算是逆天改命了对吧?”
“没错。”
“可他有钱之后,并没有好好珍惜,你要说偶尔在外面沾个花惹个草什么的也就算了,毕竟很多人都这样,他老婆也能睁只眼闭只眼。你猜他怎么做?”
“怎么做?”佟丽娟好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