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头,韩爷的尸体也不见了。
这很正常,韩爷不跑才怪,他和菇菇如此难舍难分,就算死了,他吐出来那一朵蘑菇也得把他运到某个地方去吧。
想到这里,唐凌从干果碟中抓了一把瓜子,嚼了几粒,然后感慨的开口:“原来,都是为了爱。”
这是最真实的答案,假设县令大人非要责问,女儿的尸体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唐凌一定会给出这样一句答案。
翻阅一下县志吧,这爱情初始的线索就藏在县志当中。
‘元初十一年辛酉七月夜,转溪镇一带有物色纯赤,大十数丈,自南而北,尾拖光焰,遍地如赤霞,见者莫不骇异。’
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在县志所记载的那一天,在王河县转溪镇这么一个地方,天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玩意儿,它大小应该在二三十米(反正记载也语焉不详,并不精确),拖着赤红色长长尾翼,也就是赤红色的光芒,照得大地也一片赤红,总之把当地老百姓吓到了。
这是初现。
而转溪镇在哪里?虽然和清溪镇隔着好几十里地,但正好就在清溪镇的南边儿,重点上面记录了一句话‘自南而北’。
接着,又有一条记录天上奇怪物事的县志,不过这一次应该看见的人很少,县志记载的并不详细,唐凌只抓出了两个重点。
第一,是赤色。对,同样是赤红的。
第二,这一次它出现在卧牛坪,靠近一个叫奔牛村的村子,总之这移动轨迹虽然不是直线,可还是靠清溪镇更近了,方向还是自南而北。
最后,县志里出现了这么一条记录。
‘元初十一年十一月初四日,清溪镇,夜半,大风骤起,树多拔,赤气,烛天,若有物自南而北,坠地有声。’
这就是最后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把整件事情窜连在了一起。
也是按照县志记载的年月,半夜的清溪镇忽然刮起了肆掠的狂风,连山上的树都拔倒了许多,赤红的光芒,让天空就像被烛火照耀着,似乎是有什么巨大的东西自南而北而来,坠落了下来,而且伴随着巨大的声音。
读到这些,唐凌若还不明白,那他就是傻子了。
因为这几条线索清晰的记录了一‘天外来物’从‘重伤’到最终‘坠毁’的过程。
而最终的坠毁地就在清溪镇。
天外来物这个词,唐凌一点都不陌生。他平日都会抓紧时间阅读,丰富自己的知识,在前文明的诸多记载中都提起过这种神秘的现象,只是缺乏最确切的证据。
或许,也有最确切的证据,但那绝对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
然后伴随着前文明的覆灭,这些东西已经无法考证了。
唐凌不会错过这种巧合,他的思维活跃且敢于假设,在古华夏竟出现了尸人这样的东西,抛开一切怪力乱神的说法,只能从生物学上去解释。
可在这个星球,任何生物都有其进化轨迹,基因突变也变不到这份儿上。
这一点,只能放在紫月时代才成立,因为紫月时代一切物种都在加速且不可控的进化。
那么,在一个生态圈固定,且进化没有被打乱的星球。如果出现了异常的生物现象,能怎么解释?解释只能来自于天上,是外来的物种打破了这里的‘规律’。
姑且称之为规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