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招娣在大城市穿金戴银,他在村里吃糠咽菜,凭什么啊?
他妈说了,女娃子生来就是吃苦的命,只有他们男娃才有用,所有好东西都得紧着他们用。
姐姐的东西也都该给弟弟。
他早就没读那个破书了,和他爸妈说他要来A市找刘招娣,他爸妈非不肯。
他爸妈这么穷,都不知道努力,还不允许他来找刘招娣,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
他从屋里摸了点钱又从他小弟那搜刮了一点,拿着刚办好不久的身份证,跑了出来。
绿皮火车都没买上普通的坐票,他又舍不得多的钱,怕自己过来没找到刘招娣饿死。
只能委屈自己在一个脱了鞋的老头身旁的地上垫了张报纸坐了十几个小时。
他这种几天不洗脚的人都要被恶心吐了。
终于下了车,又打了电话去问镇上的人,刘招娣在哪个大学,在地铁站睡了两天,才终于找到这个大学。
别说,这城里就是好,那地铁站里面亮堂堂的,又干净,冬天还吹不到风,冷不死他,真不错。
他在这学校门口又守了两天,终于找到了刘招娣。
虽然她现在不知道比以前漂亮个几百倍,可他还是认出来了,那眼睛鼻子嘴巴还是和以前挺像的。
富贵养人嘛,要是他也有钱,估计比现在也帅个几百倍。
……
迟遇刚才找了个地方停车,看得眉头紧锁。
有人缠上芙蕖了吗?
她还打人了?
芙蕖竟然打了除他之外的人,他不是唯一了吗?
迟遇急切地走了过去,语气有些不善,“芙蕖,怎么了?这个人欺负你了吗?”
芙蕖不会主动伤害除他之外的任何人的,那就只能说这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而且这人这副打扮,这副表情,也让他更确信了。
“小事,我们把这个宝贝疙瘩带走吧,免得影响别人。”这种人就是狗皮膏药,要是不一次解决了,刘天赐绝对会再一次找上她。
芙蕖扯着刘天赐的棉服袖子就走。
“刘招娣,你想干什么?”刘天赐突然开始害怕。
又来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看来还是刘招娣的姘头,还恶狠狠地瞪着他,看着比他高壮多了,他也有点怵了。
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拳头不够硬,最重要的是现在他的两只胳膊都动不了。
刘招娣这可恶的女人把他两条胳膊都掰断了。